① 管材、管件應該存放在通風良好、溫度不超過40℃的庫房或簡易的棚內(nèi)。
② 管材應水平堆放在平整的支撐物或地面上。堆放的高度不宜超過1.5米,當管材捆扎成1mx1m的方捆,并且兩側(cè)加支撐保護時,堆放高度可適當提高,但不宜超過3m,管件應逐層疊放整齊,應確保不倒塌,并且便于拿取和管理。
③ 管材、管件在戶外臨時堆放時,應有遮蓋物。
④ 管材存放時,應將不同直徑和不同壁厚的管材分別堆放。
電話:15006359263 王經(jīng)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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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東PE給水管使用的一般規(guī)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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